天长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第9号):关于天长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06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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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长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第9号)

     

    天长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TIANCHANG SHI SHENJI 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23年9号


    关于天长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825日在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张小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天长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市审计局对天长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我市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总体情况较好。

    ——强化收入预期管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面对疫情影响,我市财政部门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强化部门协作,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同时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74亿元,较上年增长6.01%

    ——保障民生重点支出,支出结构持续优化。2022年,我市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用于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就业等13类民生支出61.2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10%。市财政统筹安排疫情防控资金2.28亿元,全力保障健康驿站、方舱医院、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疫苗接种、核酸检测、隔离场所管理等疫情防控必要支出。

    ——预算改革持续深化,财政管理不断提升。一是推进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改革。全市282家预算单位全部上线“单位会计核算云”,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与单位会计核算有效衔接,不断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二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推广“徽采云”监管系统运用,实现政府采购项目从预算编制、项目采购到资金支付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三是国企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制定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和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国企岗位设置及劳动用工管理,完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代编项目支出预算规模较大。2022年,市财政年初代编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合计18.31亿元,未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或单位,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42.30亿元的43.29%

    2.部分基本支出被纳入项目支出年初预算。2022年,年初财政预算具体安排方案中将部分基本支出预算纳入项目支出预算,如:市公安局的“人员补助经费”1100万元、各镇(街)的“村组干报酬”6797万元均被编入项目支出预算。

    3.6个单位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一是5个单位未编制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涉及总金额586.50万元,如:市教体局137.53万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50.87万元等。二是市公安局未编制2022年资产出租收入预算,涉及金额4.15万元。

    4.13个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022年,天长市13个单位当年采购办公设备等资产未编制资产采购预算,涉及采购总额440.08万元。其中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有11个单位,涉及金额共436.41万元,如:市融媒体中心110万元、市卫健委107.27万元等。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7个市本级项目644.25万元的预算未执行。因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等原因,20227个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合计644.25万元当年未执行。如: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的“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服务费”115万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互联网+不动产’提升和网络安全升级改造费”100.45万元等。

    2.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较低。截至2023614日,2022年度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低于50%的涉及市水利局等4个单位的6个项目。下达资金共2913万元,仅执行473.80万元。如:20221月下达给市水利局的“省级水利资金(中小河流治理)”611万元尚未支出;20224月下达给市农业农村局的“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30万元仅支出19.60万元等。

    3.部分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会议费或培训费等费用

    一是铜城镇等4个镇(街)无预算列支会议费共14.58万元,永丰镇、工商联超预算列支会议费共9.36万元;二是市信访局等8个单位无预算列支差旅费共47.87万元,市公安局等2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差旅费共44.19万元;三是千秋街道等4个镇(街)无预算列支培训费共31.11万元,市信访局等2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培训费共8.24万元。

    (三)3540.10万元的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

    截至20235月底,市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中超过一年半仍无执收单位确认的待结算资金748.15万元、市国库支付中心账户等3个财政专户中利息收入共973.82万元、市财政非税支出账户滞留的2021年污水处理费1818.13万元,三项合计3540.10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对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委编办、市妇联、市医保中心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6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各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能够真实地反映当年财政收支等经济活动情况,支出内容基本合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为:

    (一)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2个单位超范围支出人员经费230.79万元。2022年,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分别超范围列支借调人员经费218.70万元、市医保中心20名工作人员2021年绩效考核奖金12.09万元

    2.2个单位专项资金181.35万元支出进度较慢。市人社局202210月拨付郑集镇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资金120万元、市卫健委202210月拨付市疾控中心的世界银行贷款高血压防治综合项目资金61.35万元,两笔合计181.35万元至20234月底仍未使用。

    3.市卫健委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2022年一是超标准拨付铜城镇铜北村卫生室改造工程建设补助资金5.54万元;二是5项专项资金2022年底结余80.30万元未上缴市财政。

    (二)收支合规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人社局职业技能竞赛资金9.80万元使用不规范。20221月,该局采取“以拨作支”形式拨付市餐饮商会2021年职业技能竞赛费用9.80万元,其中4.83万元餐饮及评审费用该商会未取得正式税务发票。

    2.4个单位公务接待及工作餐支出财务审批手续不严。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委编办、市妇联公务接待或工作餐支出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未执行实名制,未“四单合一”,支出附件不全等现象。

    3.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妇联、市医保中心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出差住宿费或公务接待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现象。

    4.市卫健委2个银行账户撤户前资金余额未清算。20222月和3月,该委先后将以“基层医疗单位财务管理中心”名义开设的两个银行账户撤销。资金余额共2499.39万元汇缴至该委国库支付中心往来专户,未区分资金性质与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清算。

    (三)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卫健委医疗责任保险购买事项未进场采购。该委20221月和3月分别为相关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于国元农业保险天长支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购买医疗责任保险。3份保险合同金额分别为37.70万元、37.87万元、39.52万元,均已达到政府采购进场限额标准,但未进场采购。

    2.市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项工程未按规定进场交易。该中心合同价332.11万元的千秋院区后勤服务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价135.68万元的后勤服务综合楼智能化工程均自行招标,未进场交易。

    三、重点事项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对全市56家一级预算单位及16个镇(街)2022年度预算执行重点事项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2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如:市城管局2021年、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分别为4万元、7万元,实际支出分别为0.50万元、0.87万元。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与预算差额较大,且2022年未对预算进行压减。市科技局无公务用车,但2022年编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

    2.部分单位存在指标混用现象。审计抽查发现部分单位2022年国库集中支付数据中存在指标混用的现象,如:市市场监管局在2021年疫情防控经费中申请支付了2022年二季度职工餐费24.92万元等。

    3.4个镇收回违规使用的财政资金15.22万元未归还原资金渠道。2022年,金集镇、铜城镇、新街镇、冶山镇收回违规发放的低保补助、残疾人生活补贴、高龄津贴等资金合计15.22万元,均缴入往来资金专户,未归还市财政原资金渠道。

    (二)3个单位及12个镇(街)1885.31万元的非税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22年,市司法局等3个单位及秦栏镇、新街镇等12个镇(街)收取的房屋租金等非税收入合计1885.31万元均存放于市国库支付中心往来资金专户,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缴入市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三)市公安局及看守所食堂货物未执行政府采购。2022年,市公安局及其下属看守所食堂货物采购支出分别为172.89万元、85.45万元,均已超过年度政府货物采购限额标准,但均未采取询价等政府采购方式。

    (四)2个镇违规出借财政资金76万元。2022年,永丰镇出借36万元给宏大村委、大通镇向便东村委及坝田社区居委会各自出借资金20万元分别用于相关支出。三笔借款合计76万元,均未签订借款协议也未约定借款期限,截至20234月底均未收回。

    (五)7个镇12户低保家庭动态调整不及时。大通镇、冶山镇等7个镇共有12户低保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应进行动态调整但未及时调整。对此事项市民政局未能监管到位。

    四、镇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今年对新街镇、永丰镇、冶山镇202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3个镇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当年财政收支等经济活动情况。新街镇和冶山镇完成了年度一般预算收入计划任务,永丰镇未完成。3个镇基本能够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合理调度、拨付预算资金,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财政财务收支合规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冶山镇2200.85万元的专项资金改变用途。一是2003.31万元的金牛湖征迁专项资金未按原计划使用,其中1966.77万元被镇政府借用以支付土地增减挂补偿款等费用;二是应付未付8家工业企业的财政扶持奖补资金197.54万元被用于该镇机关经费支出

    2.2个镇无依据收费27.89万元。新街镇政府2022年、永丰镇护城桥社区20221月至202388日账面分别反映无依据收取环卫保洁费4.75万元、卫生费23.14万元。

    3.2个镇政府食堂餐费支出不规范2022年,一是冶山镇、新街镇分别列支政府食堂餐费及接待费用114.99万元、62.21万元,均以普通收据入账,未取得承包人正式发票;二是冶山镇政府超范围列支非本单位职工7人食堂餐费补助2.85万元。

    (二)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抽查情况来看:一是冶山镇6项工程、永丰镇1项工程未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分别未收履约保证金69.21万元、0.60万元;二是新街镇3项工程存在拆分工程项目规避进场交易现象,1个运营项目合同金额已达政府采购进场限额标准,但仅自行邀请招标而未进场交易;三是冶山镇4项工程既未及时进行工程价款结算也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四是冶山镇2项工程提前近2个月支付工程款共57.50万元。截至2022年底,永丰镇8项工程累计应付未付工程款288.43万元。新街镇代垫66万元工程款未收回。

    五、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今年对天长市2022年度“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和“安心托幼行动”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然灾害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抽查了6个市直部门,共涉及财政资金5770.23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一)“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1.10万元的老年助餐服务捐赠资金未收取到位。《公益慈善力量捐助老年助餐服务统计表》显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市慈善协会捐赠10万元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截至2023323日,资金实际并未到位。

    2.超范围拨付助餐服务建设补贴365万元。市民政局2022年将365万元的助餐服务设施建设补贴资金分别拨付至16个镇(街),用于各镇(街)应由财政其他资金统筹安排的新建或改扩建老年食堂或助餐点支出,超出此补贴资金规定的使用范围。

    3.多付助餐补贴335次共683元。一是超范围给予3159次助餐补贴共507元。二是超标准给予1176次助餐补贴共176元。

    4.助餐补贴结算不及时。市民政局于20232月向各助餐机构一次性发放20226月至12月老年助餐补贴合计7.13万元,未按月据实结算。

    (二)“安心托幼行动”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1.部分幼儿园建筑设计不规范。如:兴业幼儿园平开门距离楼地面1.2m以下部分未设防夹手设施;同心路幼儿园和上城风景幼儿园大便器或小便器之间的隔板处未加设幼儿扶手;王店幼儿园门厅内未设置收发室。

    2.向不符合条件的5名幼儿发放政府幼儿资助0.30万元。抽查政府幼儿资助发放数据发现,其中5名幼儿的家长为财政供养人员,申请资助时填报事项与事实不符,共违规享受政府资助0.30万元。

    3.兴业幼儿园未按规定提取校内资助金。该园2022年事业性收入为2万元,未提取校内资助金用于校内幼儿资助。

    (三)自然灾害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1.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未及时公开。市应急管理局对于天长市2022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虽已进行绩效自评,但至202368日绩效自评结果尚未向社会公开。

    2.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有待完善。市应急管理局仅以会议形式确定2022年冬春救助资金的发放标准,未在年度资金分配方案中予以明确。方案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不强。

    3.2个镇19.50万元的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202211月,市水利局分别拨付秦栏镇、张铺镇抗旱救助资金12.50万元、7万元用于补贴农户打井费用。截至20235月底,上述资金均未使用。

    六、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对天长市2020年至2022年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一)市财政局301.15万元的支出未及时取得发票。该局20229月支付市中南集团运输有限公司疫情防控消杀费用301.15万元,至202369日审计期间才取得正式发票。

    (二)市疾控中心结余资金173.62万元未及时上缴市财政。该中心2021年新冠疫苗补助资金结余173.62万元全部转入市卫健委往来资金专户,至2023511审计期间才上缴市财政。

    (三)市人民医院470万元的医疗设备未登记固定资产。20234月底,该院对20224月市发改委交付其使用的一套价值470万元的车载移动CT,未登记入账也未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七、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2022年,在相关审计(调查)项目中均重点关注了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一)2个单位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2022年,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分别采购14台、1台计算机,其单价均超出规定的价格上限标准。

    (二)1个单位及2个镇(街)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不规范。市科技局、仁和集镇、千秋街道资产管理系统部分录入数据与实际不符,有的数量与价格存在错误。

    (三)2个镇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022年底,冶山镇、新街镇各有4处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各有3辆、2辆已移交的公务车未在资产台账上核销。

    (四)1个单位及9个镇(街)车辆租赁行为不合规。市自规局及杨村镇、永丰镇等9个镇(街)在未向市公车平台申请的情况下均直接租用社会车辆。2022年涉及支出金额合计28.22万元。

    (五)8个单位和7个镇(街)欠缴税费。2022年,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供销社等8个单位和石梁镇等7个镇(街)1010.10万元的资产出租、处置等收入均未缴纳相关税费。

    (六)部分单位及镇(街)资产出租、出售程序不规范。如:市水利局等3个单位和石梁镇等3个镇(街)国有资产出租、出售事项未公开招标,涉及年度收入总额240.52万元;市自规局等5个单位和大通镇等4个镇(街)资产出租未经市财政部门审批,涉及年度收入总额402.45万元。

    (七)3个镇1054.91万元的款项未收取到位。一是至2022年底,冶山镇应收未收1个企业土地流转收入8.75万元,永丰镇应收未收2个企业标准化厂房租金31.67万元;二是至20236月底,冶山镇、新街镇、永丰镇对部分入园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使用费分别为622.61万元、107.14万元、284.74万元,合计1014.49万元。

    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22年对天长市高铁核心区建设(开发)项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金牛湖校区建设项目南市区二期基础设施工程(一期)PPP项目分别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预算执行方面的主要问题为:

    (一)天长市高铁核心区建设(开发)项目829.19万元的农民工工资未进行专户管理。20211月,市重点处支付安徽水开公司2020年度工程进度款16011.97万元时,应将其中3379.19万元的农民工工资汇入施工企业工资专户,但实际只汇入2550万元,少汇入829.19万元。

    (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金牛湖校区建设项目

    1.一期工程结算价款不实,多计建安费3244.36万元。该项目跟踪审计中介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结算审查结果存在价款不实的问题,多计建安费3244.36万元,主要为工程量多计、价格高套和材差多算等。

    2.应缴未缴合同印花税本项目主要订立了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服务、勘察设计、监理、设备采购等28项合同,合同金额总计152107.38万元。根据相关规定,金牛湖投资公司等立合同人应主动缴纳相应印花税,但至202211月底尚未缴纳。

    (三)南市区二期基础设施工程(一期)PPP项目工程结算价款不实,多计建安费4977.29万元该项目跟踪审计中介机构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审核并出具的该项目市政工程部分和房建工程部分结算审查结果均存在结算价款不实的问题,分别多计3256.51 万元、1720.78万元,合计多计建安费4977.29万元。

    九、审计整改情况

    20221月至20236月,审计整改共推动11个单位健全完善制度23项,促进上缴财政收入9155.12万元、追回违规发放的款项等827.52万元、收回违规出借资金等799.43万元、拨付拖欠款项1032.58万元、节约工程款26695.27万元。审计移送处理共促进相关主管机关(单位)对7个企业罚款11.20万元,党内警告2人,各种形式谈话11人,拘留2人,对10名建筑行业人员记不良记录等。

    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要求相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面督促。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十、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进一步强化对市直各单位预算编制的监管,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预算指标执行率;持续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清理确认非税收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及时清理财政专户及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二)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见效,全面强化跟踪落实。相关单位应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暖民心行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提高行政效能,强化对民生资金全过程的跟踪问效,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单位应进一步规范资产采购、登记、出租、出售等程序,从严从实抓好各环节管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督促资产使用部门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规范处置和使用程序,提升资产管理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公共投资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绩效。相关建设单位应强化项目管理责任意识,加强项目招投标、竣工结算和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监管,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双提升。建立健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实调整机制,及时足额扣减多计价款,如实结算、节约投资。认真贯彻农民工工资、税收等政策措施,严格规范资金支付流程,强化标后监管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为天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审计支撑,为建设美好的现代化新天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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